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54号)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范围、选拔条件
见湘人社函〔2019〕54号(附件1)。
推荐人选年龄在50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特别是已经入选“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人选一般不再推荐。121创新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推选指标
我校按照人选条件推荐1-2名人。各二级单位在严格坚持选拔标准和条件的基础上推荐,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三、推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与择优推荐,并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专家评议。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议推荐,并将评议结果报学校审定。
(三)结果公示,材料上报。经学校审定的推荐人选,由人事处进行公示后,上报有关材料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材料要求
(一)《情况登记表》及电子数据。在东方智辰网站(http://www.zhichen.com.cn)“下载中心”—“智辰软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栏目,下载“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区分一般申报类和产业创新类下载不同软件)。通过软件填报个人信息,生成RPU数据文件(按“申报人姓名+推荐类别”格式命名),同时打印《情况登记表》(A4规格双面打印胶装),按要求签字盖公章(软件使用可咨询010-83065045/46/47)。
(二)《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一份(附件2,用Excel格式,并提供电子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附件材料一份。包括推荐人选的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列目录单独装订复印件,不超过60页)。涉密推荐材料,单位需严格审核并脱密处理。
(四)推荐报告一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时间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积极开展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并于2019年4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213室),电子文档发hncurc@163.com。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伟,0737-6111336。
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54号)
附件2: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华体会平台人事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