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中秋、国庆两节临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现就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把做好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党纪法规学习,明法纪,知底线;要把贯彻落实《关于抓紧做好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与中央八项规定、湖南省委九条规定等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抓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明确纪律要求。学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全校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中秋、国庆期间的纪律规定: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收送节礼、红包礼金,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提倡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教职工的管理和监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及时提要求、打招呼、敲警钟,将防控工作做在前面,对“四风”问题隐瞒不报、问题突出的单位,严肃追责;省纪委、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益阳市纪委都将组织明察暗访,学校纪委也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落实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执纪要求。
举报电话:6110025 4628539
举报邮箱:hncu_jw@126.com
特此通知。
中共华体会平台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