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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时间:2013-12-09   来源:   点击数:

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已经开始,请我校教职员工家属和子女按以下要求办理参保手续。

1.参保时间: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2014年4月1日起,除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以内可参保外,其他人员一律不能办理当年的参保手续。

2.缴费标准: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60元/人•年。

3.参保地点:为城镇户口所在地的区医保中心或社区。住校本部的人员可到高新区医保中心(梓山西路益阳市城市规划设计院一楼)或梓山湖社区(良茂路益阳市公安局斜对面)办理,住朝阳校区的人员可到赫山区医保中心(十洲路益阳市茶业市场)或竹山社区(朝阳校区北门东侧)办理。

4.参保方法:新参保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一寸近期彩照1张和医保费到所在区医保中心或社区办理。去年已参保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和医保费到所在区医保中心或社区办理。

5.注意事项:根据国家医保政策有关规定,除商业医保外,对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不能重复参保,不能多次参保。

6.咨询电话:

高新区医保中心  6204712,梓山湖社区  4382681。

    赫山区医保中心  4425544,竹山社区    4236709。

 

 

 

   华体会平台后勤处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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