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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二级党组织书记述党建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年度述职述廉测评时间的通知
时间:2017-12-29   来源:   点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及校属部门单位:

因年底重点工作较多,各部门任务重,时间紧,故原定于1月4号、5号的述职测评时间改为1月8号、9号。具体调整如下:

1.现场述职测评时间

1月8日上午8:00--12:00,二级学院院长向校领导述职述廉,党政、群团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18日下午2:00--6:00,二级党组织书记向校党委述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党政、群团、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1月9日上午8:00--12:00党政、群团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校领导述责述廉,二级学院分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参加。

2.现场述职测评地点

办公楼一会议室

3.现场述职测评顺序见附件

4.现场述职测评要求

1)述职时间控制在6分钟,教务、科技、人事、组织、计财、学工等部门述职时间8分钟;

(2)采用PPT述职,并于1月6日前发到指定邮箱:党政、群团及直属单位请发至党政办龚敦邮箱382343103@qq.com,二级学院院长发人事处彭凤姣邮箱1036288307@qq.com,二级党组织书记发组织部刘淑莉邮箱526476122@qq.com。

3)请述职人员和参会人员妥善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

 

                                    华体会平台人事处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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