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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时间:2017-12-11   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机关处室:

为鼓励我校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学术研究,根据《华体会平台科研任务奖励暂行办法》(湘城院发〔2017〕135号)及《华体会平台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湘城院发〔2017〕136号),学校拟对2017年度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时间范围: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2.统计内容:学术论文、创作作品、学术著作、专利、鉴定成果、获奖成果、科研项目等;

3.所有成果须以华体会平台为第一署名单位(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申报人应是与之对应的排名最前的完成人员,请勿重复申报;

4.2016年未奖励的成果(含2016年已发表但未收录的论文)请一并补报并特别说明。

二、申报要求

1.本次成果统计按网上申报的方式。2017年12月31日前,由老师进入科研处网页使用自己的工号登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2018年1月1日-1月4日由各部门科研秘书对成果原件进行校验并网上审核,1月5日前各部门打印成果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交科技处。为存档需要,各部门需同时提交成果复印件一份(科研项目除外),其中学术论文需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

2.专利请提供扫描件并以部门为单位发邮件至404685796@qq.com,每项扫描件请以“学院+姓名+专利名称格式命名,如“通电学院张三一种电火箱 ;著作请提供原件3本;论文(作品)原件请各部门组织校验(只有采稿通知的不予统计);

3.本次申报系统设15个统计单位,所有申报的成果,原则上由申报人按学科归属到各学院进行申报,各学院在审核时应充分考虑与本学院学科的相关性,认真审核、汇总。不能确定学科归属的进入“其他”部门进行网上填报,由科技处直接负责审核。

4.科研项目的填报。需在系统中填报:2017年度立项的科研项目;老师指导的大学生创新项目;

5.成果复印件需按成果统计表顺序进行整理。

三、其他事项

1.材料受理截止日期:所有材料请以统计单位为整体于2018年1月5日前送至科技处,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2.材料受理地点:校办公楼406室。

3.联系电话:6110816    E-mail404685796@qq.com

                                      科研处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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