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人社厅和教育厅《关于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与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教通〔2011〕343号)、《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286号)、《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2]69号)的文件精神,为了尽快提高新进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了解和熟悉高校教师岗位的职业特点和要求,掌握高校所必备的教育科学知识、教学原则和技能,提高职业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使之成为合格的高校教师。我校决定举办2017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以下简称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17年新进的教师(含博士)和干部(已通过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教师和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必参加)。
2.2017年以前,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教师(含博士)。
3.其他需要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学时:
总学时为140学时。其中《高等教育学》36学时,《高等教育心理学》32学时,《高等教育法规》15学时,《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18学时,《高学教师教育教学技能》29学时,《加强和改进新形式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十谈》10学时。
三、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授课与分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
三、培训时间:
2017年9月~10月。具体安排详见课程表。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参加培训人员(含补考人员)于9月19日前,登陆湖南省高校教师师资培训中心(http://szpx.hunnu.edu.cn)网站右下角的“湖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入口”报名。
2.请注意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定无误再提交。
3.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或者png格式,20KB以下)。对不符合规格的数码照片建议用图像处理软件另存为符合要求的照片。
(二)现场确认:参加培训人员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到华体会平台人事处(办公楼213室)进行现场确认,具体事项为:
1.填写培训人员登记表。
2.每人交2张1寸蓝底(标准)免冠照片。
3.教材征订。今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统一使用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新增教材和省教育厅组织编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新版教材。由华体会平台人事处统一提供教材订购服务。
4.缴费。按湘价函〔2013〕221号文件规定标准,参加培训的人员缴纳培训费200元,考务费(代收)200元、教材费(代收)234元,合计634元。补考人员的补考费:考务费40元/门,培训费40元/门,合计80元/门。
五、其他规定及要求:
1.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结合我省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包括已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师范教育类毕业在内的全部新任教师均须参加岗前培训与考试。
2.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培训结束后将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高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聘用和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
3.考生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考生首次考试后必须在三年周期内通过全部五门课程的考试(包括补考),方可获得《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考试统一在长沙举行,要求高,考试严,且当年不安排补考,未合格课程需到下年度参加考试。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所属人员参加培训。
4.各单位应对岗前培训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所属人员参加培训,同时按省教育厅要求,给每位新进教师配备一名副高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并核定指导教师的工作量。上课时间原则上不安排培训人员的工作。
5.参加培训的人员应认真学习,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事先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在请假条上签字、盖章后再向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凡无故缺勤者或因请假导致出勤率达不到80%者,一律不能参加岗前培训结业考试。
6.培训结束前,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撰写1篇岗前培训总结(或心得)交人事处。
7.请参加培训人员加入“2017年岗前培训-城院”QQ群以方便联系,群号码:669730983。入群要求实名制。
联系人:曾伟 6111336 15873720428
华体会平台人事处
201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