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增强广大教师投身教育事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大力弘扬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教师职业精神,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一线教师中开展优秀教师评选活动,并将在9月10日教师节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学生思想政治管理工作的在职在编在岗教师和辅导员。
注:今年评选的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不参与此次优秀教师的评选活动。
二、评选条件
忠于党的教育事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遵纪守法,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道德品格,能起到表率示范作用;热心公益事业,关爱学生;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无教学事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学工作。近三年教学工作量超过学院平均工作量,或者获省级教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教学效果好,深受广大师生的好评,教学改革成绩突出,获省级教学成果奖。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等成绩优异。
(二)科学研究。治学严谨,富有创新精神,科研业绩突出,如主持国家级课题、主持获省级科研成果奖、主持省级科研与学科平台或发表高水平论文等。
(三)育人工作。在育人工作过程中,做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将育人工作融入于课程教学,任劳任怨,在学生中声誉较高,育人成绩突出。
三、评选推荐办法
(一)名额分配
1.5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1人,51至100人的学院推荐2人,101人以上的学院推荐3人。各学院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可多推荐申报1人备选。
2.学生工作部牵头,招生就业处和团委参与,在一线辅导员中推荐2-3人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等方面业绩突出的辅导员。
(二)评选方式
1.二级学院根据分配名额组织推荐,并排序。请各学院组织专家按照评选条件严格进行评审把关,于9月6日下班之前将推荐对象及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材料要求:《华体会平台优秀教师申报表》一式3份和《华体会平台优秀教师申报汇总表》1份及1000字以内的优秀事迹材料。
2.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材料,学校组织专家评选出20名优秀教师,并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条件、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切实把一线教师中业绩突出、事迹典型、师生和家长公认的优秀教师推选出来。
(二)各二级学院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营造宣传氛围,挖掘典型事迹,使评选活动深入到教师、学生当中,激励全校教师奋发向上,干事创业,为落实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实现学校“十三”规划目标添砖加瓦。
附:《华体会平台优秀教师申报表》《华体会平台优秀教师申报汇总表》《华体会平台优秀教师评选名额分配表》
人事处
2017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