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就申报摸底和预报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和预报名对象
2017年度拟申报各系列高、中、初级别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摸底和预报名说明
各单位认真填写《2017年度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摸底汇总表》。
1.岗位类别:依据《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聘用岗位”填写。
2.拟申报职称:根据“对岗申报”原则,拟申报职称必须与岗位类别一致。
3.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湖南省相关配套政策尚未出台,以最终发文为准。
4.专业理论考试:仅限卫生、政工、经济、会计、统计等以考评结合方式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
5.独立和第一作者论文数:此次摸底为任职资格摸底,此项要求暂按湘教发〔2014〕58号文件要求,省人社厅、教育厅正组织修订相关文件,评审时以新文件为准。原标准为:申报教授要求在省(部)级(含本科学院学报)以上公开出版的期刊上至少发表8篇;申报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至少发表5篇;申报讲师(实验师)至少1篇。(具体评审按照学校2017年发文的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与评审实施办法执行)
6.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内每人每年必须脱产进修15天(90学时),相关规定可查看“湘人社函〔2017〕40号”文件。拟申报高级职称者请尽快完成公需科目学习,并及时邮寄或者持公需科目学习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到湖南省人力市场有限公司换取登记公需科目学习成绩并盖章的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7.平均课时数:申报高教系列职称者须填写任现职以来的年均课时数。
8.教学考核:申报高教系列职称者须填写近三年教学考核结果。
三、工作要求
1.摸底工作关乎2017年职称评审的职数申报,各二级单位应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所在单位职工,如实填写有关资料。
2.2017年度职称申报通知拟于8月中、下旬发布在人事处网站,9月中旬组织前报送职称材料,请及时关注。
3.《摸底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请于2017年7月17日下午4点前交人事处师资科(一办公楼21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cursc@126.com。 此次申报摸底和预报名一并进行,逾期不予受理,视同为不参加2017年度职称申报。
联 系 人:曾伟 (一办公楼213)
电话:0737-6111336
附件:
1.2017年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摸底表
2. 湘人社函〔2017〕40号文件
3. 各系列分支专业查询表
华体会平台人事处
2017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