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工作,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在学校机构调整完成的基础上,根据最新修订的《华体会平台编制核定办法》,结合学校当前改革实际,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鼓励和引导教职工合理流动,充实基层,形成科学、合理的师资队伍,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
一、聘用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
2.坚持科学设岗、公平竞争;
3.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4.坚持优化结构、合理流动;
5.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
二、聘用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所聘岗位应具备的文化程度和胜任工作的能力。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能完成岗位聘期内的工作量。
申报教学、科研专业技术岗位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胜任高校教学、科研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能力。
2.原则上专职教师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职称及以上,实验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聘用工作小组
学校成立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何 振
副组长: 夏宏宇 雷存喜 谭献良
成 员: 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袁志成任办公室主任。
四、聘用程序和时间安排
1.人事处根据新修订的各部门编制,对各二级单位确定竞聘的岗位职数,并进行公布,全校全员竞聘。(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15日)
2.个人申请。参加竞聘人员填写《华体会平台竞聘上岗报名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第一志愿申报单位递交。涉及到教务岗位的需找教务处和分管校领导签字,涉及到辅导员岗位的需找学生工作部和分管校领导签字。逾期不递交报名表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部门竞聘。(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0日)
3.资格审查。用人部门根据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2日)
4.组织竞聘。用人部门根据报名情况拟定竞聘方案后,报人事处备案。各用人部门必须将竞聘结果公示3天,将拟聘人员名单、落聘人员名单、竞聘上岗报名表、资格审查公示表等一起交人事处(张振武,电话:0737-6111010)。(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8日)
5.落聘人员安置。落聘人员重新向有缺岗的部门申报。(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6月30日)
6.公布聘用结果。人事处将各用人部门聘用情况汇总,报学校研究审定后公布。(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
7.签订聘用(续聘)合同书。各用人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续聘)合同一式三份,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合同交人事处加盖人事处印章,人事处、用人部门、聘用人员各持一份。
五、有关说明
1.党政、群团、直属单位、二级学院原则上45周岁及以上的教职工可以不进行岗位调整。
2.鼓励管理岗位中考上博士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管理人员向专业技术岗位流动。如果该学院已满编,可以向学校申请机动编制,不占该学院编制数。
3.超编的二级学院根据给定的专职教师编制数和专业教师比例,按照岗位聘用要求完成学院人员(含实验人员)的聘用工作。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没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讲师及以下职称的专职教师,须转岗,鼓励转至教务秘书、学生辅导员等岗位。如学院专职教师转岗,且符合本学院相关管理岗位要求,可优先安排在本学院内部转岗。
4.2017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教职工不占该部门的编制。
5.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员工的直系亲属,不得应聘同一部门工作岗位。
6.原则上教务岗位和学生辅导员岗位不转岗,特殊情况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专职实验管理人员岗位只能从现有专职实验人员(包括实验专业技术人员)中竞聘,除非是新设的专职实验管理岗位,可以由非实验人员竞聘。
7.落聘人员不服从学校安排,无故不上岗者,一个月之内发放基本工资,
一个月以上按相关劳动人事纪律处理。
8.原计划财务处负责的学生充值卡点划归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管理。
9.竞聘过程中,各二级单位和个人要自觉接受学校人事处的指导和统一调
配。
10.转岗人员需服从聘用单位的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且态度不端正,聘用单位可将其辞退待岗,一个月之内发放基本工资,并重新竞聘上岗。
11.在聘用过程中,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六、有关政策
1.教学科研办主任、教务秘书可申报职称,原则上按辅系列职称申报,确实从事教学、科研达到了高教系列要求,可申报高教系列。
2.根据《华体会平台编制核定办法》:依工作需要,鼓励向教务秘书、学生辅导员岗位流动。不符合科级及以上干部选拔条件,本科工作年满八年及以上、研究生工作年满五年及以上,考核合格及以上,参照管理岗位六级享受岗位绩效工资待遇;本科工作年满十五年及以上、研究生工作年满十年及以上,考核合格及以上,参照管理岗位七级享受岗位绩效工资待遇。如果离开教务秘书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则不再享受上述待遇。
3.实验专职管理人员和实验专业技术人员都需要坐班。实验专业技术人员需完成相应职称40%的任务课时,可享受专技岗位绩效待遇。
4.根据《华体会平台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学院办公室主任、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是专职人员,符合学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可提任副科或正科。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年龄应当在45周岁以下;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年龄应当在42周岁以下。提任到辅导员岗位的科级干部年龄可放宽3周岁,但不得转岗。
5.处级干部按《华体会平台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执行,科级干部按《华体会平台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执行。
6.在聘用过程中,有关政策的解释由人事处负责。
华体会平台
2017年6月14日
附件一:《华体会平台教职工竞聘上岗报名表》
附件二:《聘用合同续签书》
附件三:《竞聘人员资格审查公示表》
附件四:《华体会平台二级学院岗位一览表》
附件五:《华体会平台党政机构、群团、直属单位、校办产业岗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