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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7-03-10   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处室:
 
   依据“关于2017年度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湘科规财〔2017〕2号)和《华体会平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14】78号),学校决定启动2017年度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承担单位以企业为主体。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实施项目的资金、人才、产业化等保障条件,单位信誉良好,并承诺配套项目资金。

2.项目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牵头企业与合作单位之间有长期稳定的技术合作关系,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家,且已签订合作协议,明晰各方目标任务、经费安排和知识产权归属等权益。牵头企业对联合申报各方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作为专项实施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总体责任。

3.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由一个或若干个相关子课题组成,技术创新性强,核心技术拥有发明专利,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4.项目实施预期成效显著。有利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促进产业链条延伸,发展壮大新兴产业,目标产品填补国内空白、替代进口或出口创汇,市场前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5.项目设立行政总负责人、首席技术负责人和总经济策划人。

行政总负责人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人担任,要求具有很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负责项目的总体协调,对项目的按期完成和实施绩效负总责。

首席技术负责人,要求在本行业和领域内,具有领先的技术研究水平,牵头项目实施和组建研发团队,协调项目实施进度,提交科技报告和协助做好项目评估与验收。

总经济策划人,要求具有经济金融及财务等相关知识,牵头负责项目预算编制、资金来源统筹协调、经费使用管理、项目融资等工作,并配合专业服务机构做好专项审计和财务验收工作。

6.实行动态管理。科技重大专项遵循“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实施,实施年限一般为3-5年,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

以上要求,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支持重点与优先领域

符合国家、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重点发展方向,立足经济建设主战场、科技发展前沿和重大战略需求,并属于《湖南省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5〕57号)规定的支持范围。优先支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集成产业、行业发展优势和资源,在高端装备制造、先进轨道交通、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磁浮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北斗导航、生命科学、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生态保护、节能环保等领域,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引导产业链向高端延伸的项目。优先支持联合省外和国际优势力量、跨行业跨领域组织研发团队开展区域协同创新的项目,重大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推荐其股权投资达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三、拟支持数量与补助额度

拟支持10项左右科技重大专项。采取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方式,单项补助额度不超过研发总投入额度30%,原则上1000万元以上/项,实行“一次预算、分年度拨付”。

四、相关要求

1.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的方式。项目申报者请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www.hnst.gov.cn),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申报者通过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

2.诚信管理。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可牵头1项参与2项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除外)。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承担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长期不验收结题的单位和原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项目申报。负责项目审核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3.保密项目。科技创新计划涉密项目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4.国际合作项目。涉及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的项目,需提供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

5.实验动物项目。涉及实验动物等有关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

五、申报时间

实行常年申报、分期分批统一受理评审和立项。第一轮项目申报时间截至2017年4月17日

六、其他事项

1.申报受理日期:2017年4月17日。

2.联系电话:6355075

 

                               华体会平台科技处

                              201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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