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城院发〔2016〕62号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阳光服务工作水平,提高学校教育阳光服务网上大厅办事效率,请各有关单位确定教育阳光服务工作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各一名,申请加入华体会平台阳光服务QQ群;并于9月30日前填写好《教育阳光服务工作负责人汇总表》,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有关单位为:党政办、校友办、档案馆、工会、团委、宣传统战部、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后勤处、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保卫处、审计处、资产处、规划基建处、学术期刊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发展规划处、国际交流处、产业发展管理处、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离退休工作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监理公司、土木检测中心、校友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城市管理学院、商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737-6111036
邮 箱:hncyxyh@126.com
QQ群:45053196
附件:教育阳光服务工作负责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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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