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教育纪工委《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教纪通〔2016〕5号)精神,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加强“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学习,层层传导压力。各单位利用本周二的政治学习时间,组织学习省教育纪工委《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省纪委“十条禁令”、省教育厅“十条禁令”等纠“四风”纪律要求,纪委监察处网站上传相关政策法规与要求规定,加强宣传教育。
二、强化责任担当,狠抓作风建设。9月18日前由组织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强化作风建设的廉政约谈、提醒谈话等。各二级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担起管理主责。各单位要按文件要求对本单位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自查,总结材料请于10月8日上午10点前报纪委办公室。联系人:聂莹子,电话:6110025,邮箱:hncu_jw@126 .com。“三个专项”整治中已明确了牵头责任的党政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保卫处、纪委监察处等单位,还须按规定填报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总表和违规违纪线索汇总表,数据上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日8日上午10点。
三、强化督查巡查,严肃责任追究。学校成立督查工作组,采取明察与暗访方式,节前检查与节后检查相结合,检查工作纪律与财务资料相结合,切实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四、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学校纪委负责受理各类监督举报。广大师生可通过网络、电话、信件等各种方式进行违规行为举报。举报电话:6110025,举报邮箱:hncu_jw@126 .com,举报网站:学校阳光教育服务平台。另在校园办公区、教学区、家属区均设有举报信箱。
附件:
1.《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教纪通〔2016〕5号)
2.中央“八项规定”
3.省委“九项规定”
4.学校六条
中共华体会平台纪委办公室
2016年9日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