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部门:
根据《华体会平台关于开展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方案》安排,请各部门对照《经济责任审计问题自查整改情况表》(财务部分)所列示问题进行自查,并将自查问题相关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填报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自查整改情况表》(财务部分)中。具体填报要求:
1.表中“问题类别”所列内容为本次自查具体范围,请各部门认真清理本部门实际情况按实填列,如没有,请在“有无问题”栏内填“无”。
2.本次自查时间范围为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3. 自查中如发现有表中列示的问题,请如实在“金额”、“问题说明”中详细填写相关情况,如有相应的整改措施,请在“整改情况”栏中填写,如问题较多,可分页填报。
4. 《经济责任审计问题自查整改情况表》填报后,请部门领导和主管校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上报。
5.自查表上报时间为2016年3月9日,请各部门将自查表(含电子档)按时上报计划财务处综合计划科(办公楼228室)。
联系人:阳昊 联系电话:6353158 QQ: 389319130
特此通知。
附件:《经济责任审计问题自查整改情况表》
计划财务处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