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目前房地产价格的变化、我校住宅小区建设因房地产政策变化而进程减缓这两方面的原因,少数购房户有新的考虑和选择。为尊重教职工意愿,学校住宅小区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和购房代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共同商议决定:同意退还购房保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款程序
1.购房户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退款申请表,持交款的收据到房地产公司(新食堂办公楼519室)登记;
2.主管教工住宅商品房开发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3.购房户持交款的收据到学校计划财务处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及利息。
二、退款时间
办理退款申请的时间为2015年4月7-9日共三天,其中
4
月
9
日 学校计划财务处集中退款。
三、关于住宅小区建设的进度,目前设计方案已基本完成,
4
月
9
日 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鉴于设计方案确定后不宜变更,因此今后除特殊情况以外,将不再受理购房户退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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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