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从2015年开始,学校每年以“合同制”方式解决1-2名高学历的教职工子女或配偶就业,2015年可安置1人。凡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经综合考核,择优录用,人事处根据岗位需求安排工作。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思想觉悟高;
2.责任心强,工作细致,任劳任怨;
3.2015年7月30日前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方式:
有意者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本人简历到学校人事处219室报名。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6353085。
三、报名时间:
2015年3月9日-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在人事处网页公示,并电话通知参加考试时间。
人事处
201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