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教辅单位:
依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公室《关于申报201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华体会平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11】61号),现启动201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自科基金资助类别及资助强度:
1.资助类别为: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含省市及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
2.资助强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20万元;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4万元(其中管理科学项目2万元);省市联合基金项目20万元;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5万元。申请经费数必须按资助强度填报;项目研究期限为三年。
二、申报条件:
1.凡在省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在职在岗的科技人员均可按《2015-2017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和《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湘潭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衡阳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常德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株洲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统一简称指南)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如指南中有与本通知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2.申请者的条件请参照指南第四点注意事项中(二)申请者的条件。
3.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
1974年
1月
1日
以后出生)。
4.面上项目(含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
1959年
1月
1日
以后出生)。
5.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男性不超过35周岁(
1979年
1月
1日
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
1974年
1月
1日
以后出生)。
6.申报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所在地企业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必须有配套资金证明)。
7.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男性不超过32周岁(
1982年
1月
1日
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5周岁(
1979年
1月
1日
以后出生)。
三、注意事项:
1.2015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自由申报。
2.主持省科技厅各类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必须结题后方可申报。申报期间不受理项目结题(各依托单位提交项目结题时间为
6月13日
止 )。
3.获得过国家自科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内容申报省基金;同一年度不得以相同或类似的国家自科基金内容申报省基金。
4.申请者可申请(含参加)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
5.2015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项目具体申报操作细节请参照网上申报系统的申报操作说明);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申报请用2013年制的项目申请书(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均不受理),申请者必须按申请类别使用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申请书,于
2014年
6月
16日
后登录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按类别要求填报申请书,并通过依托单位审核后,在系统中提交。系统网址:61.187.87.49
申请人如忘记用户名和密码,可点击自科申报人登陆界面的“忘记密码”,再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电子邮箱后,系统将自动把用户名和密码发到填写的邮箱;建议登录系统后立即更改密码。
6.学科代码必须按《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系统中已录入)填写完整,有三级学科的请填至三级学科,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7.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四、材料报送
1.联系人:冯小萍,联系电话:6355075。
2.申报受理截止日期:
2014年6月23日
。
附件:2015-2017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处
2014
年5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