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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4-05-29   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处室、教辅单位

依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公室《关于申报201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华体会平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1161号),现启动201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自科基金资助类别及资助强度:

1.资助类别为: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含省市及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

2.资助强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20万元;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4万元(其中管理科学项目2万元);省市联合基金项目20万元;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5万元。申请经费数必须按资助强度填报;项目研究期限为三年。           

二、申报条件:

1.凡在省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在职在岗的科技人员均可按《2015-2017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和《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湘潭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衡阳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常德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株洲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统一简称指南)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如指南中有与本通知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2.申请者的条件请参照指南第四点注意事项中(二)申请者的条件。

3.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 197411以后出生)。

4.面上项目(含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 195911以后出生)。

5.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男性不超过35周岁( 197911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 197411以后出生)。

6.申报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所在地企业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必须有配套资金证明)。

7.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男性不超过32周岁( 198211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5周岁( 197911以后出生)。

三、注意事项:

1.2015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自由申报。

2.主持省科技厅各类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必须结题后方可申报。申报期间不受理项目结题(各依托单位提交项目结题时间为 613 止 )。

3.获得过国家自科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内容申报省基金;同一年度不得以相同或类似的国家自科基金内容申报省基金。

4.申请者可申请(含参加)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

5.2015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项目具体申报操作细节请参照网上申报系统的申报操作说明);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申报请用2013年制的项目申请书(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均不受理),申请者必须按申请类别使用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申请书,于 2014616后登录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按类别要求填报申请书,并通过依托单位审核后,在系统中提交。系统网址:61.187.87.49

    申请人如忘记用户名和密码,可点击自科申报人登陆界面的“忘记密码”,再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电子邮箱后,系统将自动把用户名和密码发到填写的邮箱;建议登录系统后立即更改密码。

6.学科代码必须按《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系统中已录入)填写完整,有三级学科的请填至三级学科,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7.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四、材料报送

1.联系人:冯小萍,联系电话:6355075

2.申报受理截止日期: 2014623

 

附件:2015-2017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处

                                        2014 年5 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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