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按照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统一安排,各二级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实行“一日一报”制度。请各二级单位从3月17日起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五点前将本单位当日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简要介绍发送至邮箱hncu2014@126.com,每日一报,如当日未开展活动,请填报“当日未开展活动”。
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实行“一周一通报”制度。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一上午12点前将上一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同时在学校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站上进行通报。
华体会平台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