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湖南省乡村振兴咨询专家的函》要求,现就我校开展湖南省乡村振兴咨询专家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奉献精神强,自愿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
2.学术造诣深,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最新学术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开展乡村振兴重大政策理论研究,能发现问题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3.从事相关领域专业工作满5年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或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行业专家;
4.身体健康,能胜任乡村振兴有关问题咨询和相关项目评审工作。
二、推荐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单位认真组织湖南省乡村振兴咨询专家推荐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与择优推荐,并将推荐人选报送学校人事处。
三、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湖南省乡村振兴咨询专家申报表》(双面打印),个人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申报材料)于2019年5月23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213室),电子文档发hncurc@163.com。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伟,0737-6111336。
附件1 关于推荐湖南省乡村振兴咨询专家的函
附件2 湖南省乡村振兴咨询专家申报表
华体会平台人事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