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18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华体会平台2019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一)指导原则。
1. 前沿引领。课题研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关注教育教学改革前沿问题,“以本为本”,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
2. 问题导向。课题要围绕立德树人中心任务,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围绕专业建设、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主要教学环节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开展研究。
3. 团队打造,远景谋划。要组建教学团队开展课题研究,团队成员要切实协同开展研究工作,积极培育优秀教学成果。
4. 申报对象。项目面向从事本科教学的一线教师或从事教学管理的工作者(一线教师是指在高校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申请人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0岁。已有在研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以及近三年主持过省级教改项目者不得申报。
5. 项目评审。在部门推荐基础上,学校依据教育厅文件精神和工作实际,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会议评审和答辩评审,其推荐名单在校内予以公示。
(二)分类申报。
1. 普通教育项目。共计推荐出校26项,分招标项目和非招标项目两类申报。
(1)招标项目拟推荐出校5项。招标项目在校内自由申报,不做限额。
招标课题方向:
① 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与研究;
② 新工科、新文科和专业认证建设与研究;
③ 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体制机制建设与研究;
④ “金课”建设的教学改革研究;
⑤ 应用型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及方法路径研究
⑥ 基于新质量标准的一流专业建设与改革研究;
相关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牵头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能力,组建团队开展实质性教学改革实践,形成具有可推广的教育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须在确定立项后2年内结题,在中文核心刊物以华体会平台为一单位公开发表一篇论文,提交8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
(2)非招标项目拟推荐出校21项。面向中级和副高职称教师;校内分学院限额申报,具体指标数目见附件一。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须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工作实际,广泛发动,同时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择优推荐。申报对象、研究范围、项目任务、项目要求须同时符合本文件及“湘教通〔2019〕183号”文件相关要求。
未获省级立项项目者,经主持人同意,可根据评审结果转为校级项目立项(注:已有在研校级教改项目者不再立项)。
2. 继续教育项目。共计推荐出校2项,面向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申报,择优推荐。
3. 公共英语项目。共计推荐出校2项,面向从事公共英语教学的教师,由大学英语教学部组织申报,择优推荐。因单列了公共英语专项,普通教育和继续教育项目中不再立项公共英语类项目。
4. 其他项目。根据“湘教通〔2019〕183号”文件相关事项,教师个人自由申报。
二、中期检查工作
学校组织项目年度检查,已立项项目须在2年内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对于没有进行实质性研究的项目、进度缓慢、无故不接受年度检查或年度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并停止经费使用。
三、结题工作
1. 已立项项目主持人须按文件精神和管理办法组织结题,及时提交结题材料。省级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不得超过4年,校级项目不得超过3年。逾期未结题的,撤销立项资格。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做撤项处理:项目实施情况表明主持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未经批准擅自变更主持人或研究课题;在规定的项目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者。
四、材料要求
1. 立项材料。申请者提供《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一式一份,活页7份。所在单位填写《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一份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
2. 中期检查报告提交纸质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一式一份。
3. 结题材料。提供《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并附佐证材料,一式二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页复印件,同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
4.以上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各单位于2019年6月19日前报送至华体会平台高等教育研究所(不接受个人送交的立项申报材料,逾期不收)。申报书、汇总表、活页、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等表格见部门网站或工作QQ群文件。
联系人:尹琪 联系电话:13873727839
工作QQ群:547065386 电子邮箱:121325598@qq.com。
附件一:校内各二级单位指标分配表
华体会平台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9年6月7日
附件1:校内各二级单位指标分配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报数额 |
备注 |
1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4 |
1. 公共英语项目依托大学英语部申报,由大学英语部上报; 2. 继续教育项目依托继续教育学院申报; 3. 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学生辅导员和其他兼课教师归口到马克思主义学院。 4. 教师根据学科专业归口到相应学院,统一初审推荐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 |
2 |
土木工程学院 |
8 |
3 |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
4 |
4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7 |
5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
4 |
6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4 |
7 |
管理学院 |
6 |
8 |
体育学院/大学体育教学部 |
4 |
9 |
艺术学院 |
8 |
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5 |
11 |
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
4 |
12 |
人文学院 |
7 |
13 |
公共英语 |
4 |
14 |
继续教育 |
4 |
15 |
教学管理部门 |
4 |
|
|
77 |
其中拟推荐省级普通教育项目26项、公共英语项目2项、继续教育2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