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澳门科技大学签订的合作协议,现面向全校选拔优秀学生于2022年春季赴澳门科技大学交流学习。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院校简介
澳门科技大学建校于2000年,拥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设有10个学院及10多个科研院所,在校学生超过14000人,其中在校研究生约4700人。澳门科技大学在上海交通大学和上海软科联合发布的“2021年中国两岸四地大学排名”中位列第17位,连续6年保持澳门第1位,连续两年位列《泰晤士高等教育》2020年及2021年世界大学排名300强。2020年,大学首次参与《泰晤士高等教育》亚洲大学排名,位列亚洲大学第32位。
二、交流项目基本情况
1、赴澳交流学习时间:2022年春季学期;
2、选派对象:在校大二、大三本科生,大四学生仅限建规院学生;
3、交流学习期间,学生须正常缴纳我校学费;同时,澳门科技大学收取报名费、学费、住宿费,标准如下:
报名费:500元港币;
学费:2600元港币/学分;澳门科技大学规定交流生每学期修读学分不少于12学分,最多修读18学分;
住宿费(含电费):单人间每人每月5700元港币,双人间每人每月3400元港币(按照实际分配宿舍情况进行收取)。
交流学习课程:可申请博雅学院、国际学院、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法学院、商学院、资讯科技学院相关课程,详情参照附件2:澳门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课程表。
学生在澳门科技大学学习期间,参照《华体会平台学生出国学习实习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17]102号)有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
三、选派条件
1、我校在读本科学生,要求修读与交流课程相近的专业;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和英语交流能力,学习成绩优异,英语四级或以上水平者优先;
4、具有独立学习和自我管理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5、 经家长或监护人同意,有能力承担交流学习所需的全部费用。
四、报名方式
申请人准备报名材料于11月12日10:00前提交至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美艺楼401),电子档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49751049@qq.com,学校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派。报名材料如下:
1、《华体会平台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2、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3、交流生申请表
4、学生宿舍申请表
5、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学生证复印件
6、近期电子照片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4628227
电子邮箱:249751049@qq.com
附件:1、华体会平台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2、澳门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课程表
3、澳门科技大学交流生申请表
4、澳门科技大学宿舍申请表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