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华体会平台“351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湘城院发〔2019〕24 号)》《关于公布华体会平台“351人才工程”第一批入选名单的通知(湘城院发2019〔61〕号)》要求,现就我校组织2021年“351人才工程”人选遴选和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351人才工程”人选遴选
(一)遴选范围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岗教师,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团结协作,甘于奉献,愿意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作出贡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没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或按相关规定已过处分期限。
2.2019年12月31日(含)前新引进人才可申报“351 人才工程”。
(二)遴选方式
“351 人才工程”人选遴选方式分为直接聘任和推荐评审入选两种。符合学术领军人才直接聘任条件的,经学校党委会同意,可直接聘任为学术领军人才。达到学术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才、学术骨干人才参评推荐条件的,经专家评议、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校党委会审定同意,聘任为学术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才、学术骨干人才。
(三)遴选条件
1.直接聘任条件
两院院士,973、863项 目首席科学家,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千人计划”入选者,“万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
2.参评推荐条件
(1)学术领军人才(第一层次)
具备正高职称者,学术水平高,学术影响大,并满足科研课题、学术论文、成果奖励条件中任意两项,具体条件见附件1第八条第1款。
(2)学术带头人才(第二层次)
具有正高职称者,或主持国家级课题且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或主持国家级课题且有社科I类、SCI一区及以上期刊论文的博士,并满足课题、学术论文、成果奖励条件中任意两项,具体条件见附件第八条第2款。
(3)学术骨干人才(第三层次)
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并满足课题、学术论文、成果奖励条件中任意两项,具体条件见附件1第八条第3款。
申报材料有效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四)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
申报者向所在学院提交推荐表和相关附件材料,行政机关人员按学科归属向相应二级学院申报,与二级学院学科专业没隶属关系的人员,申报材料直接报人事处。
2.二级学院评议推荐
(1)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评议;
(2)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推荐。
3.学校评审
(1)学校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候选人情况,组织专家评议;
(2)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拟定推荐人选;
(3)学校党委会审定。
4.学校对审定通过的各层次人选进行网络和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
(五)材料要求
1.《人才工程资助计划申报表》纸质2份,见附件3。
2.《个人申报业绩成果一览表》1份。由相关职能部门对课题、学术论文、成果奖励、荣誉等进行审核(自科类成果由科技处自科办审核,社科类成果由科技处社科办审核),并签字盖公章。
3.附件材料纸质1份。与《人才工程资助计划申报表》内容对应的相关证明支撑材料,需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相应电子材料 1 份。
二、“351人才工程”中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
华体会平台“351人才工程”第一批入选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为聘期内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学科研业绩以及社会服务等,分为必备内容和必选内容。
1.必备内容
(1)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政治品德、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于“351人才工程”实施全过程,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得有损党、国家、社会和学校的不当言行。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政治品德和师德师风失范者,报请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做出相应的处理,直至取消入选“351”人才工程资格。
(2)本科教学工作:所有入选“351”人才工程人员都必须完成《华体会平台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17〕12号)和《华体会平台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修订)》(湘城院发〔2018〕75号)文件规定的相应岗位本科教学基本课时量。2019年原则上不作教学工作量要求,从2020年起,完成相应岗位本科教学工作量的发放全额“351”人才工程津贴;对没有完成本科教学工作量的,按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比例核发。比如,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50%,则发50%津贴。对年度科研业绩突出、核心指标贡献度大等特殊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
2.必选内容
业绩考核期: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学科领军人才在聘期内必须完成以下任意一项:
具体条件见附件1第十三条第二款必选内容。
学术带头人在聘期必须完成以下任意一项:
具体条件见附件1第十三条第二款必选内容。
学术骨干在聘期必须完成以下任意一项:
具体条件见附件1第十三条第二款必选内容。
(三)考核程序
1. 入选人选向所在学院(机关人员向学科归口学院)提交《华体会平台“351人才工程”人选中期考核表》《华体会平台“351人才工程”人选中期考核汇总表》(见附件4)和相应支撑材料复印件。
2. 二级学院对考核材料进行初审,并统一经科研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报送人事处。审核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3. 学校组织专家对被考核人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考核结果是否合格的建议,并报学校研究审定。
4. 学校根据按考核结果执行“351人才工程”专项资金的发放。
(四)材料要求
1.《华体会平台“351人才工程”人选中期考核表》1份,A4双面打印,并提供支撑材料。由相关职能部门对课题、学术论文、成果奖励、荣誉等进行审核(自科类成果由科技处自科办审核,社科类成果由科技处社科办审核),并签字盖公章。
2.《华体会平台“351人才工程”人选中期考核汇总表》1份。
三、时间要求
2021年“351人才工程”申报和中期考核人员在2021年12月6日之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材料,二级学院在12月8日之前完成评议推荐和中期考核工作,并将“351人才工程”的评议推荐结果、申报考核材料报送到人事处(213室)。
附件:
1. 华体会平台“351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湘城院发2019〔24〕号)
2. 关于公布华体会平台“351”人才工程第一批入选名单的通知(湘城院发2019〔61〕号)
3. 351人才工程申报表格
4. 351人才工程中期考核表格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