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响应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三风三力”建设的号召,促进教学教育质量的提高,持续推进管理学院深度发展,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实施教风学风“五十百强”引领计划。
一、“五十百强”的含义
“五十百强”,即评选学院五大教学名师,五大科研明星,五大创新创业与学科竞赛优秀导师;面向学生,评选十大技能竞赛能手,十大道德模范,十大先进班集体,百名学习标杆。
二、“五十百强”的成果运用
1.全院教师大会上主讲观摩课,全院师生大会表彰。
2.优先参评职称,晋职晋级。
3.优先获得学院有关支助。
4.优先获得校级、省级、国家级相关事项的推荐申报资格。
三、“五十百强”评选条件
(一)教学名师评选条件
1.按年度教学比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限额内选拔。
2.教学比赛成绩按以下方法获得:
①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分数的平均值。
②同行打分:按优、良、中、差等级分别以90、80、70、60分计,取平均值。
③学生打分:按优、良、中、差等级分别以90、80、70、60分计,取平均值。
④总得分:评委计分平均值×70%+同行计分平均值×20%+学生计分平均值×10%。
3.参考教研教改成果的层次及其数量。
4. 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
5. 无教学事故。
(二)科研明星评选条件
1.按学校科研记分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在限额内选拔。
2.按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项目、成果的层次及其数量依次选取。
(三)创新创业与学科竞赛优秀导师评选条件
1.有突出实绩(提供书面总结材料)。
2.按实际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成果的层次及其数量依次排序在限额内选拔。
(四)学科竞赛能手评选条件(面向学生)
1.获得学科竞赛省级二等奖以上者,按成果的层次及其数量依次排序在限额内选拔。
2.本学年度无违纪违规现象。
(五)道德模范评选条件(面向学生)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参与政治学习与团日活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本学年无任何违纪。
2.具体条件
(1)勤俭自强。面对家庭贫困、自身疾患或突如其来的打击,能以巨大的勇气面对挑战,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成长成才。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各种勤工助学活动,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勤工助学或创业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或经济效益)。
(2)爱岗敬业。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恪尽职守,默默奉献,办事公道,能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在同学当中具有很高的威信和感召力,影响力大,能带领同学创建一个团结进取、奋发向上、充满朝气的集体。
(3)乐于助人。关爱社会,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困、无偿献血、义务支教、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4)见义勇为。在公民或集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在侦破重特大案件中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敢为人先,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勇于维护集体利益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迹产生重大正能量。
(5)诚实守信。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很高信誉。
(6)尊老爱幼。传承家风家教,孝敬父母,尊敬师长;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及其他困难群众;模范践行家庭美德,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在家人和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患难与共,赢得群众赞扬。
3.加分条件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2)在全国、全省各类重大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4)有先进事迹,并且学校网站予以报道者。
(六) 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面向学生)
1.班级政治方向正确坚定。班级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上互相帮助,凝聚力、集体荣誉感强,积极组织开展政治学习和班级活动。
2.班级学风建设落实到位。班级学风建设目标明确、制度健全、措施得力。班委会、团支书积极组织开展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活动,在院级及以上组织的活动中表现良好,成绩突出。
3.班级日常管理严格有序。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班级管理制度健全,学习氛围良好,学生到课率、集体活动出勤率不低于95%。
4.班级各项学习任务完成较好。
⑴班级考试不及格率不超过8%。
⑵班级至少成立了1个学习互助小组,每两周开展一次学习互助活动;班级同学积极参加职业技能证书培训,获取与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
⑶班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通过率达到50%。
5.班级根据素质教育的要求,积极创造鼓励创新的良好风气,努力提升班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⑴班级学生在省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的。
⑵班级学生在国内二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得国家专利或取得校级及以上课题立项的。
⑶班级学生在科技服务中取得良好成效的。
6.本学年班级无因舞弊受处分或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七)学习标杆评选条件(面向学生)
1.基本条件
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⑵本学年获综合测评一、二、三等奖。
⑶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⑷本学年无补考重修科目且入校以来没有待重修科目;本学年无任何违纪情况。
2.加分条件
⑴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学业成绩排名班级前15%。
⑵本学年期末考试获得90分以上科目超过三科,获得80分以上科目超过六科。
⑶获得“国家奖学金”、“学习标兵”等荣誉。
⑷获得专业技能证书(计算机、普通话、会计证等)。
⑸参加创新性研究性项目且立项并取得一定成就。
⑹在公开刊物发表专业论文。
四、优良教风学风建设长效机制
1.正面激励,引领推进。
2.不良现象,每周通报,限期整改。
3.根据核心指标和条件,每年评选1次“五十百强”,全院师生大会表彰激励。
管理学院
二0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