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参评人员自评计分和学院职称评议小组学院评分,现对张晴教师的职称评审量化计分公示表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内容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请与管理学院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737-6356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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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