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班级推荐、评审小组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学院审定,拟推选以下同学申请国家奖学金,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管理学院王正安书记13507377078、管理学院王方俊副书记13786769392,辅导员陈小梅15773291077,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期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
2204401李顺德(正选)2204201许丹(正选)2104202王慕欣(正选)
2204402麻丽英(备选)
注: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同时获评,获评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国奖正选人员将自动从国励名单中退出
管理学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