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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毕业实习教学工作条例(试行)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9-01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华体会平台实习教学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管理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实习教学是本科教学中加强实践性教学的重要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措施。通过实习,使学生获得从事实际工作需要的技能,锻炼独立思考、独立工作、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社会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学院毕业实习教学管理,提高实习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章  毕业实习教学管理体制

第三条 实习教学实行院、系二级管理,成立管理学院毕业实习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任组长,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与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系(室)主任、学工主任、行政办主任、教务秘书任组员,并明确相应的职责。

(一)学院职责

1. 毕业实习管理办法制定和修订;

2. 毕业实习双选会议程制订和修订;

3. 毕业实习双选会工作统筹安排;

4. 毕业实习教学计划审定;

5. 毕业实习名单审定;

6. 统筹毕业实习经费安排;

7. 毕业实习教学资料管理。

在学院组织下,教务秘书(配2名实习学生协助)主要完成如下工作:统计双选会各专业参会单位、嘉宾名单,汇总各专业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摸底情况,安排实习单位双选会宣讲顺序,汇总各专业学生实习双选最终意向、实习三方协议书、自主实习申请表、实习手册与总结等实习材料。开展线下双选会时还需安排各专业双选活动分会场教室地点。

行政办主任(配2名实习学生协助)主要完成线下双选会时的如下工作:制作双选会邀请函,汇总各专业参会回执,提前联系宣讲地点和布置宣讲会场,负责双选会用人单位餐宿和用车安排。

(二)系室职责

1. 审定毕业实习用人单位;

2. 确定实习指导老师和实习学生名单;

3. 撰写毕业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与实习总结;

4. 安排毕业实习动员会;

5. 组织毕业实习教学过程检查;

6. 组织毕业实习答辩。

在系主任组织下,指导教师主要完成:联络与对接实习用人单位,参加实习双选会宣讲与实习动员会,统计所指导的学生实习意向,对所指导的学生进行实习过程检查和考勤,收集学生实习日志与总结,参加学生毕业实习答辩,完成成绩评定等工作。

开展线上双选会时,由系主任确定线上双选会时双选活动的线上地址,汇总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摸底情况、学生实习最终意向表交教务办;开展线下双选会时,系主任还需汇总参会回执交行政办。

(三)学工职责

1. 确定考研学生名单;

2. 实习双选会的通知与考勤;

3. 实习动员会上的安全教育与考勤;

4. 负责《实习三方协议书》《自主实习申请表》《安全协议书》;

5. 实习期间考研学生的日常考勤。

在学工组织下,辅导员主要完成如下工作:双选会前确定好各专业考研学生名单交系主任,通知学生按时参加宣讲会、双选活动、实习动员会,对学生宣讲会与动员会进行考勤,负责实习期间考研学生的日常考勤工作,线下双选会时负责双选会现场单位签到和引导。

实习开始后第一周内,由学工主任负责统一安排签收学生邮寄回校的《实习三方协议书》《自主实习申请表》《安全协议书》交教务办。学工推荐的实习单位交由系主任完成联络对接。

第三章  毕业实习教学过程管理

第四条 毕业实习主要形式为学生顶岗实习。学生在实习单位安排的各类岗位上尽可能轮流上岗,以接触到更多与专业相关业务,学习到更多的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教学形式为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采取集中安排为主,自主实习为辅的方式。

(一)集中实习。由系室指导教师、辅导员负责联系实习教学单位,指导教师带队集中到实习单位进行实习教学,指导教师跟班进行指导或定期督查。

(二)自主实习。原则上,申请自主实习的学生控制在10%以下,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且经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采取自主实习:在正式实习前通过校招签署了三方就业协议,且就业单位能安排专业相关实习;因疫情影响的高风险地区学生等可根据属地原则自行寻找符合专业要求的实习单位;其他特殊情况。

第五条 毕业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与实习总结的制定及要求。

(一)毕业实习指导书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专业与班级、时间、指导教师、实习目的、实习主要内容、实习程序与具体安排、实习纪律要求、实习成果要求与实习成绩评定办法等。

(二)实习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指导教师基本情况、实习地点、实习时间、实习周数、实习目的任务与具体要求、实习程序和具体安排、实习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参考书数目及资料目录、检查与考核办法等。实习计划经系主任审核、教学院长审批后,报学院存档。

(三)实习总结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实习主要安排和组织情况、本次实习的收获及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实习经费使用情况等。实习计划经系主任审核后,报学院存档。

第六条 毕业实习工作流程

(一)对接实习用人单位。由各系负责审定、对接实习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沟通集中实习学生(含考研学生)实习起止时间与安排,邀请用人单位参加实习双选会。

(二)双选会前准备工作。学工安排辅导员确定考研名单交系主任,系主任确定校内指导老师名单、学生集中实习名单;开展线上双选会前由各系将汇总的对方单位简介、岗位职责要求、需求人数发给学生提前熟悉,开展线下双选会前系主任还需汇总参会回执交行政办。

(三)组织实施实习双选会。实习双选会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间安排分两个不同批次举行。双选会期间学院组织企业宣讲环节,宣讲后各系组织双选活动。双选会后由系主任将学生最终实习名单(含集中实习、自主实习)、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摸底情况、考研名单交教务办,由院领导负责审核。

(四)实习动员大会。学生实习前必须参加实习教学动员会。各系安排实习动员会,负责讲明实习教学的目的、要求、时间安排及其重要性,让学生清楚实习任务、内容与方法;辅导员强调实习纪律、做好安全及思想教育等工作。

(五)完成协议书等材料签订。动员会后辅导员督促集中实习的学生签订《实习三方协议书》,督促自主实习的学生签订《实习三方协议书》《自主实习申请表》《安全协议书》,在实习第一周内由学工办主任负责统一安排签收寄回学校的材料,交学院教务办存档。

(六)送学生参加实习。集中实习的学生于实习开始前由指导老师与实习单位沟通衔接,对接定好实习方案。由各专业自行安排老师送学生参加实习。

(七)实习过程掌握与管理。由各系组织对实习学生进行不定期检查,要求实习指导老师采用云班课签到、视频等方式做好检查记录,作为评定毕业实习成绩的参考依据(注:集中实习与自主实习学生,由指导老师随机抽查不少于3次,有1次无故缺席者取消实习成绩评定,记为不及格)。由辅导员负责对考研的学生日常考勤工作。

(八)组织开展实习答辩工作。由各系主任组织实习学生参加实习答辩,给出实习鉴定成绩,整理材料交学院教务办。

第七条 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要求。

(一)实习教学结束后,学生根据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教学指导书的要求和实习的实际内容,提交实习工作手册,方可参加实习教学答辩。

(二)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任务完成情况、实习总结、实习单位指导人员的评语以及实习答辩进行综合评分,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记分制记分,并撰写好评语。

(三)实习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必须随下一年级重修该项实习。

(四)成绩评定标准:

优:完成实习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中有扎实的实际材料,对实习教学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动手能力突出,能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对某些问题加以深入的分析,并能提出自己的见解,实习教学中表现优秀,实习答辩阐述清晰,回答问题合理。

良:完成实习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中对实习教学内容总结得比较全面、系统,能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实习教学中表现良好,实习答辩阐述较清晰,回答问题较合理。

及格:完成实习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动手、实习能力一般,实习教学中虽有违纪现象,经教育后能改正者,实习答辩阐述一般,回答问题一般。

不及格:未完成实习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期间缺勤累计超过实习总时间1/3者,实习报告不合要求、内容有明显错误、考核时不能正确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实习中有严重违纪现象且教育后不改正者,实习答辩阐述不清晰,回答问题不合理。

第八条 系室应及时做好实习教学的各类文件和资料的归档工作,及时交学院教务办存档。

第四章  学生实习守则

第九条 学生须遵守单位纪律、听从分配、注意安全。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工作、学习纪律和作息制度,听从分配。一经选择实习单位及分配的实习岗位,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必须请假时应向实习单位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条 实习期间学生须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事,讲文明,注重礼貌,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公益劳动。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实习纪律要求,违者按学生手册规定处理。在校内住宿的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宿舍管理规定。实习期间,要经常登陆班群关注有关通知,并与指导老师保持联系。

第十一条 实习日志及总结撰写要求:

(一)学生需在实习手册上详细记录工作日志;

(二)在整个实习结束后对实习活动做出总结,撰写实习报告,实习报告要全面总结自己的实习内容、实习表现、取得的收获、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思路;

(三)实习单位指导老师针对实习学生表现应给出实习鉴定(包括思想状况、组织纪律与工作表现、工作能力与工作绩效水平和个人培养建议),鉴署意见并盖章(在实习手册鉴定报告对应处)。

第十二条 学生应于实习结束返校时将个人实习日志、实习报告与单位实习鉴定一并交给学院,由实习指导老师评定成绩。学生毕业实习成绩作为独立的教学实践环节按第七学期课程成绩计入学生成绩档案,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能毕业。

第十三条 未经校内外指导老师与实习单位批准,出现擅自行动、无故缺席等违纪现象,未经校内指导老师批准,出现未及时返校、联系不上等现象,取消实习成绩评定,成绩记为不及格。

第五章  实习经费的管理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学校“实习经费”专项预算安排,合理分配实习经费,确保实习经费用于实习工作。

第十五条 实习经费的开支要贯彻节约的原则,每次实习均应有专人负责财务工作。经费开支应做到实习前有计划,实习中有账目,实习后有结算。实习结束后,应按照学校有关财务制度及时报销有关实习费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附:《华体会平台管理学院学生实习三方协议书》《学生自主实习的申请程序、材料与相关要求》《华体会平台管理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华体会平台管理学院学生自主实习安全协议书》。

                                                     华体会平台管理学院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