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编负责所属刊物的编辑出版工作,副主编协助主编工作,保证编辑工作的正常进行。
2.认真研究、贯彻党和国家的宣传出版方针、政策,遵守出版纪律,把握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执行上级的决定,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确保学报的编辑出版不偏离办刊宗旨。
3.掌握学术研究与发展动态,结合学校学科专业的优势和特点,提出学报的发展目标,主持制定年、期的选题组稿计划。
4.联系实际,突出重点,抓好选题、栏目建设,办出特色,扩大学报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
5.检查编辑、出版、发行工作和执行有关国家标准与规定的情况,做好刊物编辑出版的组织安排工作,终审终校,签发排印,保证每期刊物的按时出版和发行,保证期刊的学术水平和编辑出版质量。
6.加强与编委的联系,及时通报工作情况,提请编委会研究解决编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在国家法律和行业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与编辑业务有关的经营项目,拓宽办刊经费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