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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马来西亚城市大学教育合作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7-12-15   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扩大我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机构开展教育合作,进一步拓宽我校学生对外交流、学习的渠道,切实推进学校国际化办学进程,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与马来西亚城市大学2018年开始合作举办免费交换生教育合作项目。今年我校获得马来西亚城市大学2018年春季免费交换生名额15个。现将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校15级、16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申请该项目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要求进步,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访问与学习任务(乙肝患者、乙肝携带者或者患有其他传染性疾病的学生均不能申请);

3.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

4.具备较高的英语语言水平,英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或雅思、托福等考试同等水平可优先录取;

5.具有在国(境)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已交清学校规定的各项费用。

三、交换内容

1.交换专业:为了确保专业教学计划的合理衔接和学习质量,请各相关教学院根据马来西亚城市大学的专业安排,结合本院培养方案综合拟定,交换专业需与我校专业相近、所修课程可以互认(具体专业目录见附件1);

2.学习方式:课程学习,双方学分互认;

3.学习时间: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或2018年5月至9月,为期一学期。

四、相关费用

1.学杂费:马来西亚城市大学学费全免,但交换生需按时缴纳湖南城市学院学费;

2.注册管理费:自理,6000 元人民币(包含马来西亚入境签证申请费、接机及落地、马来西亚指定体检、转换长期签证费、保险及其他学生服务)。

3.住宿费、生活费:自理,约3000元人民币/月(包含当地食宿及交通费用);

4.项目服务费:自理,6000元人民币(包含申请所需材料的翻译费用、境内外快递费、机票代订服务、入学协助服务、领馆贴签费等费用)。

五、选派程序

1.报名

申请人员应填写好马来西亚城市大学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华体会平台学生出国留学申请表》、《华体会平台学籍异动学生课程学分互认申请表》、《出国学生家长承诺书》与《个人安全免责声明》见附件2,经家长签名确认后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所在学院。

2. 选拔

请各相关学院按照《华体会平台学生出国学习实习管理办法》做好选拔工作,推荐人员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并于2017年122917:00前将申请表和其它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楼203室),逾期不予补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汇总,上报学校审定并将通过的申报人员名单在校内予以公示后,报送马来西亚城市大学城市大学核定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由马来西亚城市大学下发录取通知书。(说明:若未通过马来西亚城市大学审核即取消此次交换生资格。)

3. 派出

派出前学生应填写好《华体会平台学生出国留学申请表》、《华体会平台学籍异动学生课程学分互认申请表》、《出国学生家长承诺书》与《个人安全免责声明》,周详地做好在马来西亚的学习计划及课程选修等安排,并经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完成签订协议、学籍管理、相关费用缴纳等相关工作。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华体会平台学生出国学习实习管理办法》执行。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接通知后及时做好项目宣传及申报工作,统计好有意愿参加项目学生的信息。项目有关信息见附件。

2.请各学院对申请人资格、填报信息的真实性、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并如实填写《华体会平台学生出国留学申请表》、《华体会平台学籍异动学生课程学分互认申请表》所在学院推荐意见一栏推荐意见需手写,不得机器打印。

3.学生应选择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进行学习,马来西亚城市大学相关专业课程参见附1

 

联系人:喻老师

联系电话:13707372093

 址:湖南城市学院办公楼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5室

 

附件1

1.1 马来西亚城市大学介绍

1.2 马来西亚城市大学专业课程

1.3 马来西亚城市大学与华体会平台专业对接表

1.4 马来西亚城市大学入学申请表

附件2:

华体会平台学生出国学习实习管理办法

2.1《华体会平台学生出国留学申请表》

2.2《华体会平台学籍异动学生课程学分互认申请表》

2.3《出国学生学习实习家长承诺书》

2.4《个人安全免责声明》

 

华体会平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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