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扩大我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机构开展教育合作,进一步拓宽我校学生对外交流、学习的渠道,切实推进学校国际化办学进程,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与马来西亚城市大学2018年开始合作举办免费交换生教育合作项目。今年我校获得马来西亚城市大学2018年春季免费交换生名额15个。现将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校15级、16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申请该项目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要求进步,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访问与学习任务(乙肝患者、乙肝携带者或者患有其他传染性疾病的学生均不能申请);
3.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
4.具备较高的英语语言水平,英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或雅思、托福等考试同等水平可优先录取;
5.具有在国(境)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已交清学校规定的各项费用。
三、交换内容
1.交换专业:为了确保专业教学计划的合理衔接和学习质量,请各相关教学院根据马来西亚城市大学的专业安排,结合本院培养方案综合拟定,交换专业需与我校专业相近、所修课程可以互认(具体专业目录见附件1);
2.学习方式:课程学习,双方学分互认;
3.学习时间: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或2018年5月至9月,为期一学期。
四、相关费用
1.学杂费:马来西亚城市大学学费全免,但交换生需按时缴纳湖南城市学院学费;
2.注册管理费:自理,6000 元人民币(包含马来西亚入境签证申请费、接机及落地、马来西亚指定体检、转换长期签证费、保险及其他学生服务)。
3.住宿费、生活费:自理,约3000元人民币/月(包含当地食宿及交通费用);
4.项目服务费:自理,6000元人民币(包含申请所需材料的翻译费用、境内外快递费、机票代订服务、入学协助服务、领馆贴签费等费用)。
五、选派程序
1.报名
申请人员应填写好《马来西亚城市大学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华体会平台学生出国留学申请表》、《华体会平台学籍异动学生课程学分互认申请表》、《出国学生家长承诺书》与《个人安全免责声明》(见附件2),经家长签名确认后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所在学院。
2. 选拔
请各相关学院按照《华体会平台学生出国学习实习管理办法》做好选拔工作,推荐人员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并于2017年12月29日17:00前将申请表和其它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楼203室),逾期不予补入。
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汇总,上报学校审定并将通过的申报人员名单在校内予以公示后,报送马来西亚城市大学城市大学核定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由马来西亚城市大学下发录取通知书。(说明:若未通过马来西亚城市大学审核即取消此次交换生资格。)
3. 派出
派出前学生应填写好《华体会平台学生出国留学申请表》、《华体会平台学籍异动学生课程学分互认申请表》、《出国学生家长承诺书》与《个人安全免责声明》,周详地做好在马来西亚的学习计划及课程选修等安排,并经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完成签订协议、学籍管理、相关费用缴纳等相关工作。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华体会平台学生出国学习实习管理办法》执行。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接通知后及时做好项目宣传及申报工作,统计好有意愿参加项目学生的信息。项目有关信息见附件。
2.请各学院对申请人资格、填报信息的真实性、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并如实填写《华体会平台学生出国留学申请表》、《华体会平台学籍异动学生课程学分互认申请表》,所在学院推荐意见一栏,推荐意见需手写,不得机器打印。
3.学生应选择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进行学习,马来西亚城市大学相关专业课程参见附件1。
联系人:喻老师
联系电话:13707372093
地 址:湖南城市学院一办公楼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5室
附件1:
1.1 马来西亚城市大学介绍
1.2 马来西亚城市大学专业课程
1.3 马来西亚城市大学与华体会平台专业对接表
1.4 马来西亚城市大学入学申请表
附件2:
《华体会平台学生出国学习实习管理办法》
2.1《华体会平台学生出国留学申请表》
2.2《华体会平台学籍异动学生课程学分互认申请表》
2.3《出国学生学习实习家长承诺书》
2.4《个人安全免责声明》
华体会平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12月15日